近來,一則“在線教師收入超網紅”的新聞引起公眾關注,其中曝光的課程清單顯示共2617名學生購買一節單價9元的高中物理在線直播課,扣除20%在線平臺分成后,該老師每小時收入高達18842元,遠超當紅網絡女主播。
公眾評論褒貶不一,有人說“線上輔導”未列入現行教育法規中,學生得以獲得優秀教學資源且成本較低,應當鼓勵支持;也有某教育局負責人稱“線上輔導”屬于“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從事學科類教學、文化補習并從中獲取報酬”一類,應被禁止。
“線上輔導”是“互聯網+”應用的成功。當今社會重視學習,家長想方設法送孩子進各類培訓機構輔導,一節課的價格低者幾百,高者上千。“線上輔導”課程如果質量有保證,再加上價格低廉和形式便利,必定有更多的家長情愿買賬。因為沒有場地、人數的限制,教師所得的報酬也相對較高,在職老師利用閑暇時間就能完成線上的輔導。你情我愿,各取所需,凸顯了公平公正的原則,未嘗不是一種教育的創新。
當然,“線上輔導”也不無弊端。雖然還沒有相關法律規定,但教師從事校外有償上課的確值得商榷,在如此高收入的面前,教師是否還能專心于日常的教學?正常教學秩序是否會受影響?同時,缺乏必要的師生溝通,學生對于知識的接受效果也不得而知。
此次“線上輔導”成為社會焦點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其每小時高達萬元的收入,這是初高中教師工資的十幾倍,甚至還要超過大學教授。而“線上輔導”也并不是新鮮事物,早已有很多平臺占領了市場,如此高的收入便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的問題。網上購買單節課程單價并不高,從1元到9元不等,帶來的高收入是“聚少成多”的結果,學生的需求如此之大也從側面表明我國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平衡。
無可非議,“線上輔導”是“互聯網+”的產物。互聯網經濟確實帶來了很多商機,但其中的利弊我們也不能忽視,對于這類事物,與其明令禁止,不如加以調控。及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,制定如監管制度、獎懲制度等,以實現教師正常教學和“線上輔導”的兩不誤,既能增加教師收入,又能促進教學資源的平衡。在市場經濟下,有需求就有供給,優勝劣汰的規則必然會促使線上教育平臺的不斷完善,拉動經濟的作用也不容小視。
由“線上輔導”我們不難聯系到已經逐漸得到普及的大學生“慕課”平臺,“慕課”即“MOOCs”,是“大規模網絡開放課程”的英文縮寫。就在三月初,由東西部高校課程共享聯盟、北京大學和智慧樹網聯合推出的“創新工程實踐”共享學分慕課在北京大學開講,吸引了全國72所高校近3萬名選課學生。通過直播互動教室,東中西部的大學生借此得以與北大教授面對面實時交流。
北大黨委副書記葉靜漪表示:“課程形式非常新穎,線上線下互動良好,師生互動多,對于創新工程的開展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,有助于教育資源共享。”
這無疑是教育界的一大改革,傳統大學如果能緊跟潮流,積極參與其中,必能促進優質教育資源的平衡,提高教學質量。而在未來,與世界名校的溝通學習也可能成為大學生必要的一部分。
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日新月異,趨利避害,敢于創新,才能更好實現“互聯網+”的模式。同時,作為青年學生,掌握足夠的網絡知識和本領,善于利用網絡,對我們日后走向社會也有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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